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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政策法规

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

 

      2002年11月,党的十六大报告在“六、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”(五)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,具体论述摘录如下:
      (五)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。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,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,并鼓励它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。坚持和完善支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扶持党和国家重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,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,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,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,发展各类群众文化。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,开展全民健身运动,提高全民健康水平。努力办好二00八年奥运会。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,支持文化产业发展,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。

 
     
     
 
 · 发展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新政策
 ·

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

 ·

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

 · 中国的文化经济政策
 ·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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